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稀土資源稅計征方式將由 “從量計征”轉變?yōu)椤皬膬r(jià)計征” |
來(lái)源:中國粉體技術(shù)網(wǎng) 更新時(shí)間:2014-11-24 09:27:46 瀏覽次數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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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國粉體技術(shù)網(wǎng)/班建偉)據《經(jīng)濟參考報》報道 記者日前從權威渠道獲悉,國家有關(guān)部門(mén)正在醞釀將稀土資源稅計征方式由原先的“從量計征”轉變?yōu)?ldquo;從價(jià)計征”。根據目前尚未最終確定的方案,北方輕稀土資源稅稅率將按照22%計征,南方離子礦按照35%計征,就全國而言,稀土資源稅稅負將大幅提高。
記者了解到,面對稀土WTO訴訟敗局和部分稀土產(chǎn)品出口關(guān)稅面臨取消的現狀,國家對稀土調控和整合力度將再次收緊,一方面加緊扶持大集團提高資源的集中度,另一方面大幅調高資源稅以遏制稀土大量出口,從而實(shí)現戰略資源的保護,同時(shí)有助于減少因為WTO敗訴對我國稀土管理帶來(lái)的負效應。從2011年開(kāi)始,WTO裁定中國包括鋁土、焦炭、螢石、鎂、錳、金屬硅、碳化硅、黃磷和鋅等九種原材料違規,隨后稀土、鎢、鉬的出口管理措施也遭到相同的裁決,“醞釀改變稀土資源稅計征方式,一定程度也是為上述戰略性稀有金屬的資源稅改革釋放一個(gè)信號,這可能也是我國下一步對資源保護戰略調整的重點(diǎn)。”一位權威人士對記者說(shu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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